2025-09-08 08:21:01 10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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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诊断:明确写出疾病名称(需符合国际疾病分类 ICD-10 标准),如 “右肺下叶性肺炎”“2 型糖尿病(血糖控制不佳)”“腰椎间盘突出症(L4-L5 节段)”,避免 “感冒”“腰腿疼” 等非规范表述。
医疗建议:根据病情给出具体建议,常见类型包括:
休息建议:如 “建议卧床休息 1 周,避免剧烈活动”“需全休 2 周,期间避免重体力劳动”;
建议:如 “继续口服 XX (剂量 / 频次),1 周后复诊”“建议住院进一步完善检查及”;
特殊建议:如 “暂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 / 驾驶工作”“需专人陪护(因肢体活动障碍)”。
开具与使用的注意事项(关键提醒)
真实性原则:诊断证明需基于真实就诊记录,医师不得开具 “虚假诊断证明”(如无病开病、夸大病情),患者也不得伪造、篡改证明 —— 此举涉嫌违法,可能面临法律责任(如保险诈骗、伪造公文罪)。
时效性要求:诊断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与病情相关,如急性疾病(如肺炎、急性肠胃炎)的休息建议仅在短期内有效(1-2 周);慢性疾病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的诊断证明长期有效,但 “休息建议” 需定期更新(如每 3-6 个月复诊后重新开具)。
补开与作废:若诊断证明遗失,可携带就诊卡、身份证到原就诊科室申请补开(需医师核对历史病历);若证明信息有误(如姓名写错),需及时到医院作废原证明,重新开具并盖章。
特殊情况处理:
未成年人开具证明:需由监护人陪同,携带户口本或出生证明(证明亲属关系);
昏迷 / 无行为能力患者:由监护人代为申请,医师需核对监护人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;
涉及传染病(如肺结核、新冠):需由医院感染科或指定传染病医院开具证明,部分需同步报疾控部门备案。
医院诊断证明是兼具 “医学专业性” 和 “法律严肃性” 的文书,开具时需遵循医疗规范,使用时需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,避免因证明不规范导致后续事务受阻。如有疑问(如是否符合开具条件、证明用途是否合规),可提前咨询医院医务科或接诊医师。
医院诊断证明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:
患者基本信息: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别等,部分医院还可能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等。
诊断信息:
疾病标准全称:使用医学术语,准确、完整地书写疾病名称,遵循国际疾病分类(ICD)编码系统的规范,如 “急性心肌梗死”“胃溃疡” 等。
诊断依据:简要描述支持诊断的症状、体征、实验室检查、影像学检查等结果,如 “血常规提示白细胞升高,胸部 CT 示右肺下叶炎症”。
诊断日期:填写作出诊断的具体日期。
建议:根据病情需要与实际可能,给出相应的建议,如(写明名称、剂量、用法、疗程等)、手术、康复、休息时间、随访要求等。
医师信息:诊疗医生签字,以证明诊断证明的真实性。
医院盖章:需加盖医院 “诊断证明专用章” 或医务科公章,未盖章的诊断证明无法律效力。